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:
(1) 行车**处于正常状态,特别是安全装置,如制动机机声光、信号、联锁装置等都**灵敏完好。
(2)工作过程 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,起吊前先空转,然后起吊,吊物离地100~150MM;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,应重新捆缚。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;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,天车开动时,严禁修理、检查、加油和擦拭机件,在运行中如发现故障**立即停车。
(3)工作终止时,要把天车停在车线上,把吊钩升到位,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。把所有的控制、操纵杆放到零位上,并拉掉电源开关,锁上驾驶室门。
(4) 桥式起重机**装设**灵敏的安全装置。一般设有缓冲器、限位器(行程限位器、起升限位器)、起重限制器、防风夹轨钳等。
(5)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,应**接地,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,亦应采取焊接接地,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。
(6)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:
1)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。
2)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。
3)起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。
4)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,用吊车挂钩吊人。
5)光线阴暗,视物不清。
6)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斜拉斜拽,没有采取安全措施。
(一)转弯时应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,减速、鸣喇叭、靠右行。注意转向轮外侧后方的行人或物品是否在危险区域内;
(二)转弯时**严格控制车速,严禁急打方。
(三)倒车前应先仔细观察四周和后方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,鸣喇叭缓慢倒车;
(四)倒车时转向盘的操作样式与前进时恰好相反,而且视线受到体位限制,感觉能力削弱,所以倒车更要谨慎操作;
(五)叉车应整齐停放在水平道路右侧,货叉平置于地面,人离开叉车应切断电源总开关、拉紧手制动、挂上空档、开关钥匙。
(六)不得在人车密集、交叉路口、狭窄道路、视线不良、斜坡、松软路面、易燃品附近、消防(或疏散)通道等不安全地段停放叉车。
起重吊装搬运注意事项:
一、对新安装的、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,在使用前**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实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。
二、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、旋转、变幅,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、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,如设备有故障,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。 三、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。作业中,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,服从信号员的指挥。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,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,司机应立即停车。
四、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,**先鸣信号后起重。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,当确认重物挂牢、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。 五、起吊重物时,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,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。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,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。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。
六、重物起吊、旋转时,速度要均匀平稳,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。在放下重物时,速度不要太快,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。吊长、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。防止因重物摆动,造成事故。
七、起重机严禁**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。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,**有专人统一指挥,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,其重物的重量不得**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%;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、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**过额定起重量的80%。
八、起重机吊运重物时,不能从人头上越过,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,在特殊情况下,如需要暂时停留,应发出信号,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。
九、起重机在工作时,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。起重臂下严禁站人。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。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。**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,并将起重臂、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。若加工时间较长,应将重物放稳,起重机摘钩。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。在停工或休息时,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。